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社会和法律关系复杂,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要加强防范该类共同借款人所产生的风险
一、个人房贷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人房贷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约定比例交完首付款,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2、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申请材料;
3、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由银行对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发放贷款的金额、利率及期限。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所需证件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二、夫妻之间互打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法律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故理应从夫或妻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角度来理解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作为民事主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中借款,除借款来源属于借款人与出借人共同共有而与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同外,本质上其实一致,应属民事借贷行为。因此,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但是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个人所有或夫妻共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想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