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抚养权不可以单方面修改子女的名字,应该与另一方协商以后,征得对方同意才可以修改。
父母有一方不同意更改孩子名字的,另一方不可以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不会因为父母一方具有抚养权就有权更改。离婚之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即使一方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子女成年以后,享有自己修改姓名的权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