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绝对控股股东不是可以做任何决定的。绝对控股股东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在绝对控股的模式下,绝对控股股东利用控股优势未经合法召开股东(大)会径直作出决议,那么就会侵害中小股东的表决权等股东的权益,法律不允许此种行为的发生,所以对绝对控股股东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_x000D_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