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增加购房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二)尝试其他银行,每家银行所拥有的贷款发放额度不一样,且不同的银行对贷款的审核标准有所不同;(三)寻找担保公司,通过专业的贷款中介递交材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贷款的门槛。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