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可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雇理由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可以领取失业金。受理后,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