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受法律保护的情况有: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
(1)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
(2)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3)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5)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7)申请贷款无法办理的。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
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
一、延迟交付房屋。
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
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四、无法得到贷款。
五、拿不到产权证。
六、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八、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九、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商品房退房的情况是什么
法定的可以商品房退房的情况: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9、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1、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最高年利率24%以内有效。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4、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借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借钱还不了可以通过与网贷机构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找朋友借款处理,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不用归还。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查询、冻结、扣留、提取等。
二、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借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查封、冻结等。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包括四种。
三、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时,一般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进行补充。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受法律保护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换言之,法律只保护未超过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不保护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但法律不予干涉年利率24~36%的利息,由当事人决定,即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借款人也可以拒绝支付该部分利息,但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之后,不能主张出借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