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者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后,单位开除劳动者是不合法的,但用人单位一般是不会这样做的,如果是开除要给予经济赔偿的。二、员工违纪做除名处理要符合什么条件
除名是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的行为。但除名不是公司相除就除的,必须符合以下除名条件,并依法进行才能做到无后患除名: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旷工达到一定时间,如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天数时要注意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进行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要注意,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计算,是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
4、要注意除名是有时限规定的。
三、自动离职怎么界定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一般劳动者在向单位申请离职的时候,需要其他一定的时间,其中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日,但如果已经转正的话,则需要提前30日。当然,离职也是需要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办理手续才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