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安局在职人员可以开店吗
不可以。
《公务员法》明文禁止公务员在职期间经商或者参加其他营利性活动。对于娱乐场所的经营,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郁闷有关的公务员甚至连家属也不能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安干警及其直系亲戚经商办企业该受到什么处罚
不是所有情况都受处分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投资入股或者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二)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近亲属在该人民警察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经劝阻其近亲属拒不退出或者本人不服从工作调整的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