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可以在纳税申报时,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不同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而是与所在地区租金水平挂钩。具体标准为:不超过本地区上年度住房租金支出的12%,但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需提交租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且专项附加扣除总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此外,对于通过单位缴纳租金或者享受财政补贴的租赁人群,其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也应符合所在地区平均租金水平相关规定,但不得超过实际租赁人员缴纳租金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橘信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