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和滥用职权罪: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虚假公共利益、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无权决定、无权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司财产侵吞、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