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对象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上诉、批评、举报等民主权利;后者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后者客观表现为打击报复证人;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行为人是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后者行为人是为了报复证人;
4、两者的主要要素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后者是一般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