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极个别城市有2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在土地的划分上;要妥善处理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及城镇、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新建与改建、当前与长远、平时与战时、需要与可能等关系,使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步骤、内容相协调,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意城市景观的布局,体现城市特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第三款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