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是属于不正常并且不合法的行为,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正常的提供了劳动,那么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薪资,并且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都是可以的。
不正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七天后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1、“试用期”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风险: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起,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仍应支付第一年度的双倍工资。双方一旦形成纠纷,用人单位必定败诉。
2、“试用期”内单签“试用合同”
风险: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视为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即为劳动合同期限。之后用人单位再同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续签合同。一旦劳动者在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间届满之后,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缺乏有效手段应对。
3、“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费用
风险: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大幅度提高了工亡补助金的数额,使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标准达到近三十万元。一旦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亡,将会导致数十万元的工伤补助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个,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作了七天之后,并且有提前三天正常提出离职,那么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都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进行正常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