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3、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4、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6、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一方代理人,享受当事人委托或授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7、律师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法律也没有规定,进入到批捕阶段以后当事人才可以请律师,其实,当事人自己心里面最清楚是否有触犯国家法律制度,所以,从被司法机关第1次询问后就可以开始请律师了,当然,哪个阶段请律师是由当事人自己做选择的。一、抢劫罪需要请律师吗?需要请律师,因为请律师可以为其辩护争取减轻罪行。抢劫罪刑事案件律师是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抢劫罪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在案件不同阶段有所不同。1、侦查阶段:接受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作用如下: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审判阶段的作用:担任被告人、被害人或自诉案件当事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辩护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二、犯罪请律师有什么用犯罪请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