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被刑侦带走不一定严重。被刑侦带走的,一般情况下是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接受调查。其被带走后接受讯问,经侦查审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被判处相应刑罚,承担较为严重的后果;如果经查实不构成犯罪或没有证据足以起诉或判决的,则会被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_x000D_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_x000D_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_x000D_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_x000D_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