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深圳,一万两千元的工资税扣除额是一千一百四十五元。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税款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按照每月折算后计算缴纳,不可以抵扣附加扣除费用。
法律依据:
_x000D_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_x000D_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_x000D_
(一)工资、薪金所得;_x000D_
(二)劳务报酬所得;_x000D_
(三)稿酬所得;_x000D_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_x000D_
(五)经营所得;_x000D_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_x000D_
(七)财产租赁所得;_x000D_
(八)财产转让所得;_x000D_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