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要约有效期?

律师回答
摘要:要约的生效时间和存续期间是要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期限,要约的存续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口头要约需要受要约人立即承诺,否则失效;书面要约如有明确期限则以该期限为准,否则应确定合理时间。要约的生效期从到达受要约人开始,形式包括物理收件和电子收件系统;要约存续期限根据口头或书面要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包括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具体来说,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如规定本要约有效期限为10天,或规定本要约于某年某月某日前答复有效),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合理期限包括三项内容: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所必需的时间。
综上,要约有效期可分为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要约的生效期从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具体形式包括受要约人的物理收件地址和电子收件系统;另一方面,要约存续的有效期也分为两种,以口头方式发出的,若受要约人没有承诺就即时失效,以书面形式发出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合理时间为准。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上述要约的生效时间和存续期间的规定,要约的有效期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要约的生效期从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具体形式包括受要约人的物理收件地址和电子收件系统。另一方面,要约的存续期间分为两种情况:以口头方式发出的要约,若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以书面方式发出的要约,若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应以合理时间为准,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作出承诺所需的时间以及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所需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如何计算有效期?

驾驶证可以提前90天换证,但有效期仍按第1次领证日期算起。申请时需填写表格,提交身份证、驾驶证和身体条件证明。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在暂住地填写申请表并与委托人共同签字。...查看全文

如何计算有效期限?

工伤事故索赔有效期:单位申请工伤认定30日内有效,劳动者一年内有效。工伤认定由社保部门决定,60日内通知单位和劳动者,事实明确15日内作出决定书。...查看全文

三包有效期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 关于“三包规定”的有效期,具体如下: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查看全文

借款条有效期如何计算?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借款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条有效期是如何计算的 ...查看全文

欠条的有效期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欠条的有效期没有限制,但是欠款纠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查看全文

如何逾期违约金计算

法律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查看全文

逾期违约金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批复。根据批复,违约金应根据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相关法律规定经历多次调整,从每日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再到万分之四,最终确定为万分之二点一。这些规定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查看全文

房产评估有效期如何计算

法律解析: 1、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4、在估价报...查看全文

如何计算产品三包有效期?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始,至《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三包有效期期满之日(含当日)止。 根据《三包规定》的规定,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 三包有效期的规定有哪些? 1...查看全文

房产评估有效期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房产评估有效期自出具估价报告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一年。处置房地产时应当评估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估价师预计估价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法律依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指...查看全文

房产评估有效期如何计算?

律师分析: 1、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4、在估价报...查看全文

房产评估有效期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1、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4、在...查看全文

如何计算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八条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查看全文

如何计算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八条 履行期限不明确...查看全文

如何计算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八条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查看全文

服务期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服务期违约金如何计算 服务期违约金的计算,常见的方法是:违约金=未服务期(月)/总服务期(月)×培训总费用。最终的违约金不应超过培训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返还培训费并支付违约金的条款,用人单位除了...查看全文

欠条时效期如何计算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一、借条法律时效是几年?借条的法律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查看全文

职务侵占罪有效期如何计算

职务侵占罪有效期计算如下:1、一般情况下,起诉期限的计算时间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犯罪,起诉...查看全文

不动产证有效期限如何计算?

《不动产权证书》中的“使用期限”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期限,不包括房屋所有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商品房住宅为70年,商铺为50年,超过期限后政府会与住户协商。二手房的期限与新房相同,从建成开始计算。...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的有效期如何计算

离婚诉讼不存在有效期的说法。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是对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限制,目的是防止原告滥诉、缠诉,也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恢复感情的时间。...查看全文

推荐律师

秦嘉泽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合伙人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124人次

热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