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中卫工业园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部门户——中卫市。中卫市是“一带一路”上的重要枢纽节点,宁夏沿黄城市群的核心城市,黄河沿岸的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包兰铁路、京兰高铁、京藏高速等多条国家级交通通道从中卫市通过,发展条件优越。中卫工业园区现状以精细化工、钢铁冶金、大数据云计算为主导产业。在国家创新驱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及宁夏东西协作、推动园区整合等发展政策的驱动下,中卫工业园区迎来转型发展的新时期。
本次规划为中卫工业园区制定了“智慧云天,产业绿洲”的发展愿景,形成了“一园三片”的整体发展布局,东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片、中部精工制造发展片、西部精细化工和新材料发展片。在规划期末,将中卫工业园区打造成为以循环经济为特色,高新产业为引领,高效服务协同的“中国循环经济示范区、西部智能制造创新区、中卫新兴经济策源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