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中卫市第三批集中开工重大项目中,基础设施项目24个,年度计划投资6.3亿元,包括2021年中卫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沙坡头区向阳步行街特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改造、中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海原县美丽村庄建设等项目;产业类项目10个,年度计划投资4.4亿元,包括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中国联通数据中心二期、沙坡头区燕窝果产业园区、麦垛山(宁钢)分散式风电、中宁兴垦牧业第二奶牛场等项目。分县(区)看,本次开工的重大项目中,市本级8个,沙坡头区8个,中宁县6个,海原县12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