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外省人员确须返回郑州的,要提前 48 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到达郑州后,要立刻报告,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工作。
1. 低风险地区入郑人员:需出示健康码绿码,无需隔离,无需核酸检测。
2. 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入郑人员:需集中隔离 14 天(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1 次血清检测)。
3. 有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其关联区域旅居史的人员:入郑前应提前 24 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并按照辖区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入郑人员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其他关联区域入郑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详细措施可咨询所在社区。
4. 入境进郑人员:需集中隔离 14 天(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1 次血清检测)。在第一入境点治愈或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当地治愈或解除之后,在第一入境点继续实施过 14 天集中隔离的,入郑后须居家健康监测 14 天并进行核酸检测;未继续在第一入境点实施过 14 天集中隔离的,入郑后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然后再居家健康监测 14 天,并进行核酸检测。
5. 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等高风险从业人员:非必须不返乡,必须返乡的需持有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