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1年7月5日,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今后一年即从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30日周期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的标准:
下限:3368上调至3800元/月,上限:19335上调至20586元/月。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
一、计算口径
以各参保单位职工2020.02-2021.01间的月平均申报工资(其中,2021年1至6月新增参保人员,按1至4月的申报工资、5至6月的缴费工资,以实际参保缴费月数取平均数),“封顶保底”后作为今年7月至明年6月的月缴费基数。
二、基数核实及调整办法
(一)基数核实。7月份社会保险费核定后,本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至“单位中心-单位信息-参保信息-人员缴费基数”栏核实。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可登录无锡市医疗保障局“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90.158.61)至“职工管理-职工基数调整”栏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