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一份工作都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所以说很多人为了放松自己,可能会选择辞职。那么,大家知不知道不想工作了想辞职怎么办理手续呢?在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不想工作了想辞职怎么办理手续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啊?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想工作了想辞职怎么办理手续
1、申请离职(向主管部门申请)的申请书;申请内容需符合离职条件;
2、申批通过(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3、移交工作(向单位、公司安排的接班人移交自己手头的工作、资料);并通过审查认可;签定移交清单(工作单位办理)。
4、办理社保、医保转移手续及失业手续(社保局办理);
5、如在公司或单位住宿;需办理离厂手续。获得放行认可;
6、如公司或单位机要部门、岗位还需签订离职后的保密协议;
7、结算工资和离职待遇(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办理)。
8、根据自行情况选择合适的离职、离别形式。(如感谢、茶话、宴请等);
9、国家机关和单位还需办理人事档案调离手续;一般带户口、高学历、高职称的职工则一般将人事档案调往人才市场;
二、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经过小编耐心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不想工作了想辞职怎么办理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了,其中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后,对你自己也是个保护,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很容易,但必须按法律规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