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管辖范围是在哪里?

律师回答
摘要: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取决于原告和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应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确定起诉离婚的法院是离婚诉讼的第一步,非常重要,避免白跑一趟。
一、起诉离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确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这可以说是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一步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一步,毕竟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是不具有管辖权的,如果法院没有找准,也就会导致起诉的一方白跑一趟。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以上规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确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时,需慎重选择,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时间浪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诉讼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婚姻案件管辖主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意见,原则上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包括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军人离婚案件、户籍迁出后的管辖等。若被...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的管辖范围是哪些法院?

离婚起诉地点及异地起诉离婚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离婚应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异地起诉离婚的情况包括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双方都在外地但同一城市、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分析: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范围是: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范围是:(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一般也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离婚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如果被告不经常居住在住所地,那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地域管辖范围是:(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的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管辖:1.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的管辖范围规定

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且离开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范围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处理,但对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基层法院可以请中级法院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或由相邻的基层法院审理。...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在哪里

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中国的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一、涉外婚姻的管辖有哪些(一)在国内结婚并定...查看全文

诉讼离婚的管辖地是哪里?

离婚诉讼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组织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多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不同法院辖区的,各法院都有管辖权。...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的管辖范围有何规定?

夫妻异地离婚的管辖权问题: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离婚诉讼属地的管辖是哪里

离婚诉讼的属地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若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离婚房产过户纠纷不属于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也不能协议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基层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查看全文

合同诉讼的管辖范围

合同诉讼的管辖范围是与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法院,包括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但需遵守法律的特殊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查看全文

合同诉讼管辖范围

法律分析: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查看全文

森林公安局的管辖范围在哪里?

森林公安局是一个由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共同管理的部门,属于公安局的一个部门。其职责包括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以及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管辖范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查看全文

专属管辖的管辖范围是哪些

国内专属管辖范围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管辖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

法律分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