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具体程序包括:
1、遗赠人在遗赠协议生效之前单方面提出解除;
2、受遗赠人与遗赠人协商解除遗赠;
3、发生了法定解除事由,导致遗赠扶养协议予以解除等。
一、再婚家庭前子女有哪些继承权
再婚家庭前子女通常有以下继承权:
1、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效力;
2、遗嘱继承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法定继承权。对于二婚后的财产夫妻双方均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指定前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财产。
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
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给老人养老送终包括哪些内容
孤寡老人的养老送终,一般可以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进行解决。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指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自然人和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三、再婚老人协议互不抚养是否有效
再婚老人签订互不扶养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分为:
1、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3、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4、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