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许可证由谁申请办理?
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需提交的资料
3、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4、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满足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条件。
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