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与代理的不同——此中“委托”指的是“委托合同”
2、委托书与委托合同的不同——此中“委托书”指的是“代理”
一、委托书即授权委托书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章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可见,授权委托书即委托书,是代理的表现形式之一,即委托代理。
委托书与委托合同的不同,实际是代理与委托合同的不同。
二、签订合同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可见 授权委托书(代理)是 委托人通过被委托人 实施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的书面文件。
简单的说,委托人让被委托人与他人签订合同。而且,是以被委托人自己的名义。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 是被委托人有没有权力同第三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书面凭证;被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而无须向第三人出示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