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江苏省苏州市12329公积金热线获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不包括工业园区),自4月21日起,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家庭由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据苏州12329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昨日接到通知,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苏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额度方面有上浮,以职工家庭为单位首次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其余额的10倍,封顶60万元;如果双职工共同贷款不能超过余额相加以后的10倍,封顶90万元,具体由大厅综合计算。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贷款限额按照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
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执行的政策,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对于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在此之前,从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获悉,自4月11日起,苏州市限售放松,二手房限售由5年改3年,新房转让年限不变,自取得不动产证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苏州市限购政策有所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社保年限要求从原来的3年内连续缴纳2年社保调整至累计2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