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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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_x000D_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_x000D_
第七条_x000D_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第十二条_x000D_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