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月工资3000,月休4天,上了20天,休息两天,劳动者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天数折算工资实际是逃避加班费等内容,属于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