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感情破裂怎样提出单方面离婚
1、提出单方面离婚一般是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或者证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