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房单价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的规定,实际中商品房销售可操作的方法有两种: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即: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按建筑面积计价,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但从现阶段看,按套或套内建筑面计价买房仍有很多局限。
在实际应用中,全国范围内基本都采取了按建筑面积售卖的方法。原因是政府制定了很多与建筑面积挂钩的规则,如建设部制订建筑面积计算和分摊规则、物价部门按建筑面积核算房屋单价,产权证还是按照建筑面积来制作,物业管理和供暖费仍按建筑面积收取。如按套内面积计价,就把好多问题推移到卖房的后期甚至入住以后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