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后原来的员工怎么办
公司成立于一般的收购可能是一件好事也可能不是,员工继续工作,普遍福利会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
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要裁员,按照法律,根据工作年限,必须支付N+1的补偿给员工,收购协议签之前裁员,就原公司支付,签之后裁员,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则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基本这种情况仲裁都会支持员工。
企业并购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原来的职工,职工可以看看企业处理是否合理,如果有不合理的部分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