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代位继承为继承纠纷中的其中一种情形,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诉讼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将失去法律的保护。若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的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的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若当事人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则以继承开始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则不得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