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卖,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先将所贷房款还清,将房产证拿出来,然后再卖出去。
可以用二手买家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多的模式。该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还贷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交易。因为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如果买方不同意,可以向他人借钱来还清贷款。也可以向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种情况要注意转利率问题,就是前后利率不一致)。等房子转让钱到手后再还钱。这个方法的思路就是想方设法先从银行拿回房产证,再进行下一步交易。
2、转按揭
这是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只要买家想贷款,而卖家所贷款银行又可办转按揭的,就可以办理。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卖家把房产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跟银行请变更借款人,把剩余的按揭转到这个二手买家身上。
一、什么是房转按揭
二手房转按揭,指的是对仍处在按揭中的房产进行再次买卖,该房产的买方仍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偿还该房产尚未清偿的按揭房款的一种按揭贷款方式。
举个例子来更加形象的说明:甲拥有一套闲置的房子,但是还处于银行按揭未还清的状态。乙向甲购买该房,并达成一致。但乙在购买该房后仍需通过贷款来返还房款,这时候就需要通过转按揭的方式将甲所贷款的款项移到乙的身上。
二手房转按揭包括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还是用上面的例子,如果甲与乙所用的银行属于同银行,那么这种模式就叫在同行转按揭;反过来,如果不是属于同银行,则是跨行转按揭。
二、按揭车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无效,车主只有车辆使用权,买卖权在银行。需要办理汽车解押后,再办理买卖。
贷款没有还清的车辆不能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车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车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车辆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车辆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车辆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车辆,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车辆)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车辆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