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车辆及驾驶员条件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0月8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对于网约车司机、车辆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未提本地户籍车牌,要求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有效期为8年。
对车辆要求: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车身长度大于4.60米,车身宽度大于1.70米,车身高度大于1.42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新能源车还应当配有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等。
2.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之日未满1年。
3.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4.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对驾驶员要求: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2.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