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能出国,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公务员出境有限制,申办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登记报告:
1、新进入单位的干部职工,应及时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登记表》进行备案管理,并报整治工程部或主管部门。政治、工程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2、职务变动包括晋升、调动、退休等,由整治工程部门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3、注册人员发生重大信息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报告。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八条
申办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人员申办证件时,须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人事司出具的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