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买东西不给换如何解决
1、找店里经理来协商
一般在实体店购买商品,都是店员直接销售,拿回去才发现质量问题,想去找店员退款,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实体店一般是出了门就不会再给退了,这个时候跟店员理论再多也没有。可以要求找经理来评评理,经理的权利一般会很多,如果是价格昂贵,而且也是那里的常客的话,经理一般会酌情处理的。
2、打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
如果找经理理论,还是没有满意的结果的话,那就打消费者热线12315,去投诉这个实体店铺,因为消保规则七天可退换货物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要不怕麻烦了。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比如买到假的戒指、手镯、项链等等,就一定要投诉到底,为消费者的权益理论到底。
3、坚决不退,也不想浪费时间打电话投诉,那就更换
大部分实把体店都支持更换的,可以把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归还给他们,然后找他们更换一个好的,这样的话,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也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去为了一个价格不贵的商品投诉。
4、致电当地的新闻媒体,要求报道和关注
当实体店里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语音伤人,消费者收到极大伤害时,可以打电话给当地的新闻媒体,要求曝光这个实体店的恶劣行为。这个办法也是很有效的,当这个店铺被记者采访,并且播放在电视机上,广大的市民都会看到,并且都不会去这个实体店消费,这样对于实体店而言,就是极大的损失。
5、保留消费小票、收据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
要想投诉成功,自己要注意把商品的消费小票,把与店员之间的对话录音,把商品的质量问题拍个小视屏或者照片,记录下来每一个有用的信息,会更加有助于维权成功。
二、消费者投诉受理原则
(一) 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 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 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 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 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情形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超过15日的;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超过15日的。对以上两种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