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具体的办事程序大致如此,各地情况可能不同,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如何补办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2)香港居民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2)澳门居民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2)本人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1)本人的有效护照。(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离婚证如何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具体的办事程序大致如此,各地情况可能不同,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补办离婚证要哪些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证补办要哪些手续
离婚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1、申请程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审查程序:(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3、补发程序:(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丢失补办要多久
符合规定,证件齐全的当场即可补办离婚证。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