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辑的视频网络上传播算侵权吗
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拥有人的同意或者是授权的话,擅自出版也是会构成侵权的
《著作权法》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著作权法》第四十一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可以看到对于网络上剪辑过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拥有人的同意或者是授权的话,擅自出版也是会构成侵权的,这也是法律为了保护著作权人所拥有的利益而做出的抉择,当然,如果难以分辨著作权人的话,建议可以咨询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