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后,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领到离婚证才算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1、订立离婚协议书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自愿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