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自愿离婚,签署离婚协议书后直接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登记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8、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胶南哪办理起诉离婚
带好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都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户口是在胶南的话,就在胶南民政局离婚就可以了。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