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两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解除隔离后的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健康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另外,中国各个省市也对入境隔离天数进行了进一步升级严格管控。
上海:14+7
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4日发布的通知,自5月16日零时起,上海市对新入境人员实施14天隔离观察后,继续开展7天社区健康监测(之前为“14”或者“3+11”),落实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非必要不外出,尤其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就诊。
在隔离观察和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实行6次核酸检测;对经研判为重点关注对象的,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北京:14+7+7
北京对入境进京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14+7”增至“14+7+7”,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可正常出行,但不能参加各类集体活动,通过国内其他口岸入境的人员满21天后方可进京。进京后,需要补足7天的健康监测。
南京:14+14
南京对海外入境人员实施“14+14”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再加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湖北:14+14
对于在湖北入境的人员,实施“14+14”的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吉林:14+14、14+7+7
吉林省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执行“14+14”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非高风险地区)的返回人员执行“14+7+7”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黑龙江:14+14
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后,居家隔离14天,完成三次核酸检测和一次抗体检测。
辽宁:14+7+7
对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后,在进行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检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一次抗体检测,期满后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同样采取28天隔离措施(包括“14+14”或“14+7+7”)的地区还有:贵州、山西、安徽、云南、湖南、河南、陕西、甘肃、江苏、重庆...
格外严格的地区,例如澳门,考虑到曾经感染新冠的人士有复阳的风险,自5月18日起收紧海外入境人士防疫措施:
隔离医学观察期从21天延长至28天;
特定地方如从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等地入境人士,隔离医学观察期由28天延长至35天。
但也有部分省市放宽了隔离政策。
浙江:14+7
浙江省在今年3月23日宣布,对境外来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原来的“14+7+7”调整为“14+7”。即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观察,不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四川:14
四川省从今年3月起对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不再进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7、14天采集鼻咽拭子完成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应至少采用2种试剂平行验证(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并进行1次抗体检测。
另外,采取21天隔离措施“14+7”的地区包括:天津、广州、深圳、沈阳、大连、福建...
【法律依据】: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1.确诊病例。发现后应在 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继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核酸复检呈阳性,并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CT 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应当尽快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确诊病例的要求进行隔离收治。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无临床表现和 CT 影像学进展者,按照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2.疑似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 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且发— 9 —病 7 天后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 IgM 和 IgG 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有疫苗接种史者,血清学 IgM 和 IgG 不作为排除指标。
3.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原则上连续 2 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相关临床表现者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连续 2 次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当开展血常规、CT 影像学检查和抗体检测;符合诊断标准后,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 14 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并于
第 2 周和第 4 周到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