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支付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鉴定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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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定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1、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工伤鉴定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工伤鉴定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发了解除劳动通知书,在领取了工伤伤残鉴定报告以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都由单位承担。
相关内容: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起诉工伤赔偿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起诉工伤赔偿?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工伤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正常情况下在工伤事故中公司只承担少部分赔偿责任,除非没有工伤保险。没有工伤保险对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也不可以直接起诉,因为工伤赔偿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只能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有争议的,起诉工伤赔偿的时间是15天。
工伤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第4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工伤期间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支付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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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工伤九级残疾赔偿为8个月的工资,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一次性残疾补助、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伤九级工人主动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者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具体的数额根据鉴定工伤的等级来确定,一般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保险公司从工伤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是谁赔偿伤者的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