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答辩状可以作为原告的证据吗
在法律中还没有规定,在法庭庭审活动中,当事人的答辨状中列举的事实不能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或反证中引用或使用。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此,对于在诉讼中证据只能是自己提供,不能使用对方的材料。所以大家在进行法律诉讼的时候就要做好相关的证据收集,这样才能在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