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证据是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侦查人员搜集到的物证、书证、询问证人获得的证人证言,询问被害人获得的被害人陈述,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获得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都是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_x000D_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_x000D_
证据包括:_x000D_
(一)物证;_x000D_
(二)书证;_x000D_
(三)证人证言;_x000D_
(四)被害人陈述;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_x000D_
(六)鉴定意见;_x000D_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_x000D_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_x000D_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