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时需要如下材料:
1、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2、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证明。监护人无工作单位的,可以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上述证明;
3、证明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
5、监护协议草稿。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