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