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也是认缴制,募集设立是实缴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认缴制主要指的是公司注册认缴,时间年限一般不会太长,在10年左右比较常见。比如说100万注册资本代表承担的有限责任为100万,缴税是每家公司都需要承担的,但是缴纳的依据是企业的营业额也就是开票的整个额度。
2014年《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公司法规定认缴制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规定是: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的公司;实缴制公司一般是指涉及财产安全类的公司,目前仍有特殊法律规定的27个行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缴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为: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