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签订预售合同,合同已报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_x000D_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_x000D_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_x000D_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_x000D_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