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处理交通事故预付部分:
1、预付款人预付的费用不属于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不依法一并解决,预付款人应当自行理赔或者另行起诉;
2、预付款人的预付款费用可以由法院解决,但预付款人需要提起反诉或在庭审中提出,并得到原告和保险公司的同意;
3、预付人预付的费用由法院共同解决,法院应当在诉讼中主动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